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我所对“响水‘3·21’爆炸事故现场环境损害评估”项目中响水“3·21”爆炸事故现场环境损害评估固废排查及废水、河道水体底泥样品采集、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委外业务于2020年6月1日发出询价函。截止公告截止日,分别收到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、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报价。6月24日上午,我所采购小组对申报文件进行评审,经过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最终确定1家业务承担单位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。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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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务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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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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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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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水“3·21”爆炸事故现场环境损害评估固废排查及废水、河道水体底泥样品采集、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检测相关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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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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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对上述结果有疑义,请于2020年7月1日17:00前与我所联系。
联系人:张静
电话:(025)85287093 传真:(025)85287264
E-mail:zhangjing@nies.org
南京所采购小组
2020年6月24日